罗丹在参考美国“全国观念研究中心”(The National 0pinion Research Center,NORC)Reiss等人编制的“婚前性态度接受程度量表”(The Scale of Permarital Sexual Permissiveness)的基础上,编制了《性态度开放程度量表》(The scale of sexual permissiveness,SSP)。所有条目均采用Guttman式量表评分方法,从“强烈反对~强烈赞同”分别记1~6分;总分66分,分值越高说明性态度开放程度越高。在首次测试间隔周后对同一样本实施了重测,并将两次的测量结果进行相关分析,结果显示量表总分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.853,有较好的信度。

性态度开放程度量表(The scale of sexual permissiveness, SSP)

指导语下面是对有关性行为的一些说法,请您对每一个说法表达自己的态度,范围从强烈反对到强烈赞同。

1.只要双方有爱情,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2.只要双方互相喜欢,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3.只要双方互相有好感,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4.即使没有感情基础,发生婚前性行为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5.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结婚前发生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6.如果夫妻间感情不好,发生婚外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7.如果夫妻感情好,发生婚外性行为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8.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在结婚后与除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9.同性间发生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10.用金钱或利益作为交换发生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。
11.与多个人保持性关系是可以接受的。

温馨提示:此处为隐藏内容,评论回复后方可阅读。

参考文献:
罗丹.四类HIV/AIDS预防重点人群的危险性性行为研究[D].中南大学,2009.